转发:关于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填报的通知

2024-08-27

各项目负责人:

各项目负责人即日起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认真阅读填报说明(见附件1和2),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邮件通知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

一、经费预算编制

1、经费包干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资助经费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经费预算制

除经费包干制项目外,如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类型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制:按照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填报时,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详细说明,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预算说明书见附件3。

经费预算制项目请于2024827日至831期间通过信息门户“科研经费审核-科研项目预算申报(对外)按照系统提示提交预算审核申请并上传计划书中预算表(特别提醒:预算通过审核前不要在基金信息系统里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预算审核表(打印时请在打印设置里选择“背景图形”)。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901965

二、正文部分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含国合重点)、优青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

三、计划书提交及审核

待预算经财务审核通过后,计划书于9月316时前在基金系统提交学校审核。如已经提交填写有误的电子文档需要重新修改上传的,请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予以退回修改。

学校审核确认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邮箱和系统。

四、纸质材料报送

计划书电子版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项目负责人于9月1816时前将如下纸质材料交至科技服务大厅:

1、申请书(双面打印)1份含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原件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合作单位公章1份;

2、计划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负责人签字)其中1份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原件1

3经费预算制项目提供预算审核表1份

4经费包干制项目提供包干制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4)

提醒: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办理申请书的合作单位签字、盖章页(原件共2份)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单位盖章由科研院与财务处集中统一办理,无需老师单独办理。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基地办(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电话:0551-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1: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docx

附件2: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docx

附件3:2024年计划书预算说明书.docx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部分科研项目经费试点“包干制”承诺书.doc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827


阅读 10 次数
更多:
上一篇:下一篇: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