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考试巡视人员职责

2024-08-16



          第一条学校巡考组人员主要职责:

(一)提前15分钟佩证上岗,不得早退;

(二)监督和检查开课单位主考、巡考及课程主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三)监督和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监督和检查考生考试纪律情况,并对违纪考生予以处理;

(五)监督和检查教学楼内及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六)协调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

(七)考试结束后如实填写《巡视人员考场情况记录表》。

第二条学院巡考组人员主要职责:

(一)提前15分钟佩证上岗,不得早退;

(二)检查考试条件(试卷、灯光、教室)等到位情况;

(三)检查课程主考、监考教师到岗、持证上岗情况并负责各考场监考教师到岗签名;

(四)检查考场内执行考试纪律和监考人员职责情况;

(五)协助监考人员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

(六)认定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纪事实;

(七)纠正考场工作人员违纪情况,情节严重的应予以纪录并上报校巡考小组;

(八)考试结束后如实填写《巡视人员考场情况记录表》,签名后及时上交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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